證券時報網
王小偉
2025-10-16 20:18
近日,一則“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起訴蔚來”的消息引發市場關注。
具體來看,GIC指控蔚來通過與其合作伙伴共同成立的武漢蔚能電池資產有限公司虛增收入和利潤,誤導投資者,導致GIC遭受投資損失。
探究可見,此起訴訟并非基于蔚來近期經營動態,而是源于2022年6月做空機構灰熊(Grizzly Research)對蔚來發布的一份做空報告。
針對彼時灰熊指控,蔚來隨即發布公告稱該報告毫無價值,包含大量錯誤、未經證實的猜測,以及誤導性結論和詮釋。
蔚來于2022年8月26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已對做空報告完成獨立內部審查,審查全程由獨立委員會在第三方專業顧問的協助下進行,包括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以及一家知名法務會計師事務所(非蔚來公司審計師)的法務會計專家,均未發現不當之處,所有指控均不成立。
2022年9月,美國證券交易所針對上述做空報告向蔚來發出問詢,就蔚能相關交易的會計處理要求公司解釋說明。后續,美國證券交易所未有相關行動。
針對灰熊的做空報告,德意志銀行、摩根士丹利、JP摩根、大和資本等機構相繼發布報告稱,不支持灰熊的報告結論,并指出灰熊提出關于蔚來電池資產管理業務(BaaS)的相關質疑,是對BaaS模式的誤讀,混淆了相關概念和數據。
德意志銀行研究報告表示:“灰熊對蔚來電池資產管理業務的擔憂毫無根據,商業模式的元素被嚴重誤解。”
這不是GIC第一次對上市公司發起訴訟。此前,GIC對高通、默克、新基醫藥、暉致、英國石油等多家跨國企業發起訴訟,指控這些企業的一些行為導致其投資遭受損失。
一位投資機構分析師指出,GIC的行為具有雙重目的:一是財務訴求;二是風險管理策略的一部分,在市場波動期通過法律手段對沖潛在投資損失。(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