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穿透力正不斷深入,從總部高管到一線業務員,無一例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近日公布的一紙罰單,揭示了保險業監管的常態。國華人壽上海分公司因“費用使用不真實”被處以34萬元罰款,時任總監鐘和卿也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針對此次處罰,國華人壽相關負責人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問詢時表示,相關機構已在受到處罰后積極全面整改,并將在今后的各項業務中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公司正在加強分支機構管理,貫徹落實監管要求,持續加強對重點條線、重點部門、重點機構的督導檢查,完善整改措施、嚴格制度標準。
事實上,這類處罰并非孤例。2025年前三季度,保險業罰金總額已突破3億元,同比增長9.64%。同期86名從業人員被禁業1年到終身,該數字較2024年同期的38人翻倍有余。

三季度罰單力度持續加大,“財務數據不真”是重災區
2025年第三季度,保險業監管罰單數量達到632張,處罰金額累計1.34億元,處罰機構369家,處罰人員696人次。
與去年同期相比,罰單數量、處罰金額、處罰機構數、處罰人數方面均有所增加。單是9月份,罰金金額就達到3091萬元,同比激增136.9%。
監管力度加大還體現在禁業處罰的數量上。僅在10月15日至17日的三天內,監管系統就開出了7張“禁業”罰單,包括1人被終身禁業,4人禁業10年,1人禁業9年,1人禁業3年,監管覆蓋了從董事長到基層業務員的各個層級。
從處罰原因看,“五虛”問題(虛列費用、虛假承保、虛假退保、虛掛保費和虛假理賠)是保險業最高發的違規行為,也是監管重點。
2025年前三季度,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相關處罰頻次占比最高,達到33.94%,成為監管重點。
細分來看,虛構業務套取資金、給予合同以外利益、財務數據不真實、未按規定使用保險條款或費率、虛列費用是前五大處罰要點。
財產險公司在罰金總額中占比高于壽險公司。太保財險、人保財險等大型財險公司紛紛因數據不真實問題收到大額罰單。
雙罰制成新常態,個人責任追究力度空前
監管模式已從單純處罰機構轉變為“機構+個人”雙罰并重的立體追責模式。
據統計,2025年前三季度,個人罰金金額達6472.9萬元,占總罰金金額的20.94%,平均每四個處罰對象中就有一個是個人。
對個人的處罰力度也顯著加大。今年以來,禁止從業和撤銷任職資格的數量明顯增加,尤其對中高層管理者的問責更為嚴格。
禁業處罰呈現梯度化特征,受罰者形成了金字塔式結構,從高管到基層員工全覆蓋。
此外,監管政策與技術同步升級,穿透式監管成主流。2024年9月發布的《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國十條”)將監管基調從“完善監管”轉變為“從嚴監管”。
新“國十條”從“從嚴把保險市場準入關”、“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為”和“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險業風險”四個維度確保監管全覆蓋。
監管技術也在不斷升級。各銀保監局靈活運用EAST系統和非現場監管系統、采取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密切監測市場運行狀況。例如,上海建立了“天覆”監管大屏等數字監管體系,能實時監測險企異常指標(如畸高手續費率),并迅速啟動現場檢查,實現“快查快處”;湖南金融監管局創新開發的“小齒輪”智能檢查工具,已能在5.91小時內完成對355小時電話銷售錄音的全面識別,效率比人工檢查提高近6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