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修改將回應人工智能治理和促進發展的需要,增加一條關于人工智能安全與發展的框架性規定。
在10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的記者會上,發言人王翔介紹,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將于10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網絡安全法修正草案將提請本次常委會二次審議。
2025年9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對網絡安全法修正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草案擬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充實網絡安全工作指導原則;二是增加促進人工智能安全與發展的內容;三是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進一步做好與民法典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銜接;四是進一步完善相關處罰規定。
王翔介紹,2016年制定的網絡安全法,是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網絡安全法施行以來,網絡強國戰略深入推進,網絡安全工作不斷加強,人工智能等戰略性技術取得發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進一步融合,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取得巨大成就。與此同時,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發展給網絡安全帶來了新的挑戰,網絡違法行為仍屢有發生,并呈現出新的特點。
網絡安全法修正草案對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回應,采取“小切口”方式對法律責任制度進行修改。王翔表示,一審后,根據各方面意見,擬對修正草案作進一步完善。人工智能作為戰略性技術,正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刻改變人類生產生活方式。將人工智能深度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將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注入新動力。需要重視的是,人工智能既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帶來前所未有的風險挑戰。
為此,擬增加一條關于人工智能安全與發展的框架性規定,主要內容包括:支持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研究和算法等關鍵技術研發,推進人工智能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人工智能倫理規范,加強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創新并加強人工智能安全監管,促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
此外,修正草案二次審議稿還將進一步完善法律責任。2021年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相繼出臺,在深入總結網絡安全法實施經驗的基礎上,修正草案完善了不依法履行網絡安全義務行為的法律責任。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擬對部分違法行為處罰規定作進一步完善,同時,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進一步加強與民法典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