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
2025-10-17 18:35
人民財訊10月17日電,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公布《個人信息出境認證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個人信息出境認證的適用情形。個人信息處理者通過個人信息出境認證的方式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情形:一是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二是自當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10萬人以上、不滿100萬人個人信息(不含敏感個人信息)或者不滿1萬人敏感個人信息,且向境外提供的個人信息中不包括重要數據。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采取數量拆分等手段,將依法應當通過出境安全評估的個人信息通過個人信息出境認證的方式向境外提供。《辦法》明確了個人信息出境認證的申請方式、認證要求及證書有效期。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向專業認證機構申請個人信息出境認證,專業認證機構應當按照認證基本規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規則開展認證活動。明確認證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