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起訴蔚來汽車”的消息引發市場關注。
16日晚間,蔚來方面回應第一財經稱,本案件不是新發生的事件,并非針對蔚來近期經營狀況,源于2022年6月做空機構灰熊在一份做空報告中對蔚來的不實指控。為保護全體股東權益,2022年8月,公司董事會獨立委員會在第三方國際律所和法證會計師事務所的協助下,針對做空報告完成了獨立內部調查,相關指控均無事實依據。
10月16日港股開盤后,蔚來(9866.HK)股價一度大跌超過13%,下午收盤時跌幅收窄至8.99%。10月16日晚間,截至發稿,蔚來美股(NIO.N)跌超6%。
公開消息顯示,在2020年8月到2022年7月期間,GIC累計買入約5445萬股蔚來ADS。根據歷史股價,蔚來的股價曾在此期間在13美元~21美元之間震蕩,并一度沖高至66.99美元的歷史高位。
爭議源頭指向三年前灰熊做空報告
2022年6月29日,針對灰熊的做空指控,蔚來發布公告回應稱,該報告缺乏依據,其中包含大量錯誤、無根據的推測以及誤導性的結論和詮釋。
數周后,蔚來于2022年8月26日再次發布公告稱,公司已針對做空報告完成了獨立內部審查,審查全程由獨立委員會在第三方專業顧問的協助下進行,其中包括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以及一家知名法務會計師事務所(非蔚來公司審計師)的法務會計專家,均未發現不當之處,所有指控均不成立。
2022年9月,美國證券交易所SEC也就做空報告一事向蔚來發出問詢,就蔚能相關交易的會計處理要求公司解釋說明。蔚來回復后,SEC再未有相關行動。
針對灰熊做空報告,德意志銀行、摩根士丹利、JP摩根、大和資本等機構相繼發布報告稱,不支持灰熊的報告結論,并指出灰熊提出關于蔚來電池資產管理業務(BaaS)的相關質疑,是對BaaS模式的誤讀,以及混淆相關概念和數據。德意志銀行研究報告表示,“灰熊對蔚來電池資產管理業務的擔憂毫無根據,商業模式的元素被嚴重誤解。”
此外,在2022年8月至9月期間,兩名原告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對蔚來及公司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提起兩宗訴訟。2023年7月31日,蔚來方面要求駁回起訴的動議陳述完成,但截至蔚來2024年報披露日,法院對該駁回起訴動議的決定尚處待決狀態。
GIC此次單獨發起的訴訟,也因前述集體訴訟尚未結案,被法院于2025年10月初裁定暫緩審理。
GIC訴訟背后的風控與博弈
盡管蔚來此前已通過內部審查回應了做空指控,但灰熊報告的影響顯然尚未消散。GIC的起訴使蔚來創新的BaaS模式再度面臨嚴峻考驗。
據媒體報道,GIC指控蔚來通過與其合作伙伴共同成立的武漢蔚能電池資產有限公司虛增收入和利潤,誤導投資者,導致GIC遭受投資損失。
但一位接近蔚來的知情人士認為,蔚來公司在三地上市,所有的披露會計處理和相應的內容都經過三個地方監管的審核,尤其是在香港上市的過程之中,BaaS的披露是非常完善的,意味著當時香港證監會和香港交易所都經過了大量的審核,都同意認可蔚來的處理。
該人士表示,作為管理規模超千億美元的主權基金,GIC曾多次對上市公司發起訴訟,指控對方導致GIC遭受投資損失。亦有市場觀點認為,GIC的法律行為往往具有雙重目的:一方面是財務訴求,另一方面也是其風險管理策略的一部分,在市場波動期通過法律手段對沖潛在投資損失。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胡明霞教授曾于2022年7月在一篇分析文章中稱,類似灰熊的做空機構經常會針對處于快速增長時期的企業,用一些看似專業數據誤導缺乏經驗或缺乏財務知識的投資者,利用做空報告當日的股價變化進行單日交易來牟利。
但另一方面,和上一次針對灰熊做空報告的情況有所不同,本次訴訟發起人為主權財富基金,這意味著蔚來需要面臨更為強勁的對手。并且,在這起訴訟后,最終的結論有待美國的法院審理程序的推進才能得出,這需要一定的時間。
在虧損超千億后,Q4的盈利成為蔚來全公司的“賽末點”。而本次的訴訟“黑天鵝”事件,將為蔚來尚未明朗的前景再次蒙上一層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