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600111)10月13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內蒙古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簡稱《警示函》)。
經查明,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北方稀土子公司包鋼集團節能環??萍籍a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節能環保公司”)累計為內蒙古包瀜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包瀜環保公司”)發放人員工資、福利費、保險費等共計894.85萬元。其中,節能環保公司系北方稀土2021年6月自控股股東處收購取得,收購后仍發生相關費用共計587.61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環保公司已全部歸還上述代發款項共計894.85萬元。上述行為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北方稀土未就該事項按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述行為不符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2017年修改)》第一條第(二)項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26號)第五條第一項的規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第三項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26號)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內蒙古證監局決定對北方稀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北方稀土表示,公司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所指出的問題,并以此為戒,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學習,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并將在規定期限內向內蒙古證監局報送書面報告。
在此之前,上交所已決定對北方稀土及關聯方包瀜環保公司予以監管警示。
北方稀土日前公告,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25年前三季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5.1億元到15.7億元,同比增加272.54%到287.34%。預計2025年前三季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3.3億元到13.9億元,同比增加399.90%到422.46%。
北方稀土稱,2025年1月至9月,面對錯綜復雜的發展環境,公司緊抓市場變化的有效節奏,遵循戰略規劃,錨定全年生產經營任務目標,強化全面預算管理,深化降本提質增效,科學聯動組產排產,加強市場研判預判,加壓營銷運作搶占市場先機,加快重點項目建設,推進科研與管理創新,強化績效考核激勵與約束,充分利用穩定的國內大循環市場需求格局和優勢,在生產經營管理各方面統籌施策、協同發力,聚焦“鍛長板”鞏固核心競爭力,著力“強弱項”補齊發展短板,以“提質量”夯實發展根基,以“促發展”激活增長動能,為公司經營業績實現同比大幅增長筑牢堅實基礎、提供強勁支撐。
10月13日,北方稀土呈現漲停走勢。截至全天收盤,北方稀土收于57.73元,上漲5.25元,漲幅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