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持續發展成為全球共識的背景下,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評價體系正在重塑企業價值,其中E維度是企業“綠色價值”的核心體現,環境保護、碳中和等議題也隨之成為大公司傳播品牌與提升產品價值的切入點。
近期,環境保護、ESG均是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上的熱門話題,投資者們不僅聚焦企業ESG理念的踐行成效,還將目光投向企業“綠色價值”的落地情況。如何讓企業守住“綠色價值”、避開“漂綠”陷阱?專家認為,企業應警惕夸大、歪曲、虛假宣傳等情形,建立合理的內控流程。同時,監管部門應建立綠色低碳相關標準,對“漂綠”行為進行監管與處罰,加強信息披露制度的約束力。
投資者新關切
近期,在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上,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環境保護、ESG的關注度明顯提升。在上證e互動平臺,9月以來涉及環境保護關鍵詞的問答有11條,涉及ESG關鍵詞的問答有26條。投資者提出的問題包括:中鹽化工在環保方面的投入和目標是什么?海立股份的廠房擴建項目是否符合環評要求?鳳竹紡織在產品與服務中是否涉及新污染物PFAS使用或替代,后續是否有計劃在年報及ESG報告中披露具體的PFAS管理風險與機遇?
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9月以來涉及ESG關鍵詞的問答有52條,涉及環境保護關鍵詞的問答有16條。投資者提出的問題包括:美邦服飾、探路者是否關注高原地區的環境保護?報喜鳥的可持續發展報告中為何未披露“化學品管理”這一重要議題?奇正藏藥如何保護原料產地以及建立可持續供應鏈?
如今,環境保護、碳中和等議題已成為大公司傳播自身品牌與提升產品價值的切入點。安踏體育今年4月發布《2024年度ESG(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提出到2050年公司實現碳中和戰略目標。報告稱,2024年公司可持續產品占比超過30%,有34款產品完成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評估,其中26款獲得碳中和認證。此外,安踏體育還推出“安踏循環再造”系列,將庫存成衣重新設計,實現再造。在產品包裝方面,安踏體育通過包裝減量化、使用可持續包裝以及對物料進行回收再利用,降低包裝材料對環境的影響。
榮耀明確提出,到2040年實現自身運營碳中和,到2050年實現價值鏈碳中和目標。2024年,榮耀產品中的回收再生塑料及生物基的使用總量達310噸,150款手機及平板電腦通過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的環保等級認證。
康師傅在2024年宣布推出環境友好型新品、碳中和高端茶類飲料“茶的傳人”,并在今年6月舉辦的上海碳博會上展示包裝減塑90%的“速達面館”產品,將塑料材質的圓形碗替換為紙質方形碗,用可拼接竹叉替換塑料叉,減少碳排放。
隨著企業踐行ESG理念逐漸深入,在構建“綠色價值”的同時,專家認為,需要警惕“漂綠”陷阱。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蔚藍地圖創始人馬軍表示,在進行環保宣傳時,企業應避免七類“漂綠”情形,包括:流于表面、無憑無據、含混不清、混淆視聽、名不副實、虛假陳述、虛假標簽。
爭議事件頻發
在碳中和標簽的使用上,企業變得更加謹慎,以避免“漂綠”嫌疑。近日有媒體報道,蘋果公司曾給產品貼上碳中和標簽來進行宣傳,但其新推出的Apple Watch Series 11和Apple Watch Ultra 3產品不再以碳中和作為賣點,公司在全球范圍內刪除了相關表述。這一調整源于今年8月德國法蘭克福地方法院的裁決。該法院認定,蘋果公司在廣告中稱其手表為碳中和產品,存在誤導消費者的嫌疑,禁止其再以該表述進行宣傳。
“企業在做出產品實現碳中和這類特殊聲明時,應該遵循特定聲明原則,明確聲明所遵循的標準語境并經過專業機構認證。”商道縱橫合伙人曹原對記者表示,美國、英國和歐盟在公平競爭法規中均對企業宣傳中使用術語提出了合規要求,目的是避免企業將術語混同一般詞匯,用信息差博取公眾好感從而誤導市場。
包裝行業的“漂綠”可能藏在“可回收”“可降解”的概念背后。2023年,可口可樂、達能、雀巢等企業曾遭到消費者組織投訴,認為企業宣傳“100%可回收包裝”言過其實,因為100%可回收在實際操作中難以實現,尤其是塑料瓶的瓶蓋、標簽常因材質差異無法進入回收體系。
此類爭議在國內市場同樣存在。曹原表示,部分奶茶店宣稱采用可降解吸管,其實際環境影響與公眾認為的環保效果存在偏差。“以聚乳酸為原料的PLA可降解吸管,在生產過程中的能源消耗高于普通塑料吸管,且需特定溫度、含氧量條件才能降解。如今我國塑料垃圾回收多采用焚燒處理而非堆肥降解,PLA可降解吸管未實現可降解特性,反而推高了生產成本。”曹原說,企業應關注具體舉措的實際環境影響,避免簡單迎合趨勢,導致實際效果偏離目的。
專家認為,“漂綠”行為可能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從長期看,‘漂綠’行為會損害企業品牌聲譽,導致消費者信任降低,同時可能帶來法律訴訟和財務風險,影響市場競爭力。”馬軍說。
上海市閔行區青悅環保信息技術服務中心主任劉春蕾表示,企業通過環保宣傳雖可能在短期內獲得媒體關注與消費者好感,一旦宣傳內容遭質疑并引發輿情,將對企業及品牌價值造成嚴重損害,從長遠來看得不償失。“歐美市場已出現企業因‘漂綠’面臨高額罰款或訴訟的案例。隨著國內環保治理力度加大,未來國內企業‘漂綠’也將面臨財務損失。”
劉春蕾進一步分析,“漂綠”行為同樣損害消費者權益,消費者可能為虛假環保宣傳支付溢價,或因誤信宣傳錯失真正的環保品牌,承受機會成本損失;除資金成本外,消費者還會面臨情緒價值損耗等隱性損失。
針對企業環保宣傳工作,劉春蕾強調,需堅守核心原則。企業應秉持實事求是、審慎負責的態度,在對企業品牌及產品進行宣傳時,避免夸大、歪曲及虛假表述,抵制短期不當利益的誘惑;同時,需建立合理的內部管控流程,從企業內部形成對“漂綠”風險的有效防范機制。
防范“漂綠”風險
關于防范“漂綠”,首先需要規范定義。劉春蕾表示,我國尚未出臺專門針對反“漂綠”的政策法規,相關約束僅散見于廣告法、證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務的意見》等綠色發展相關文件中,且這些規定多為籠統提及,核心要求集中在“真實披露”“真實宣傳”層面。
今年以來,對于定義碳中和等細分概念的團體標準陸續出臺。例如,7月,《碳中和標簽評價通用導則》經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所屬的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與中國碳足跡碳標簽評價信息服務平臺正式發布,填補了碳標簽標準領域空白,為各行業提供“統一標尺”;5月,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發布《紡織品碳標簽技術規范》,規定了紡織品碳標簽信息披露原則與披露要求。
監管的強化與市場的關注倒逼企業重新審視環保宣傳策略。對于企業而言,規避“漂綠”風險不僅是合規要求,更是贏得消費者信任、實現長期發展的關鍵。
完善內部治理體系是防范“漂綠”的基礎。部分上市公司已開始將環境保護與高管薪酬、職責綁定,強化內部約束。2025年10月,新北洋發布的《高級管理人員年薪制規定》明確,若在環境保護領域出現“一票否決”情況,需按正常年薪總額的5%扣減高管收入。神火股份則在總經理工作細則中明確,將總經理列為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確保環保責任直達決策層。
劉春蕾建議,上市公司需健全ESG管理體系,從董事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等決策層到高級管理層、執行層,都應明確要求嚴格依照國際ESG披露標準進行規范披露;同時,需從公司價值觀、公司文化層面樹立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通過完善風險管理流程,防范對外傳播風險,并借助嚴格的全員培訓,推動相關要求真正落地。
馬軍表示,信息披露規范化是企業避免“漂綠”的關鍵,企業環保聲明需滿足“清晰、真實、可驗證”三大核心要求。企業可從多維度搭建防控機制:在董事會層面建立相關管理機制與問責體系;在管理層面設立職責明確的專項崗位;構建涵蓋數據管理、審核機制在內的嚴謹管理體系;提升全員ESG相關能力并將其融入企業文化;宣傳環節需確保環保聲明清晰真實、可追溯,可借助技術手段提供佐證,且最好通過第三方驗證增強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