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體上,部分博主“曬娃”失去邊界,有些在MCN機構加持下,將一些未成年人推至鏡頭前吸引流量。如何劃定展示未成年人成長與過度商業化之間的界限,杜絕以“曬娃”博取流量牟利,值得社會各方關注。(見9月30日《中國青年報》)
父母記錄孩子成長、分享喜悅,無可厚非。然而,當鏡頭下的童真被精心編排成劇本,當“萌娃日常”演變為精心策劃的商業秀,缺失必要邊界的“曬娃”就異化為了“啃娃”“坑娃”。
“4歲顛勺”“9歲濃妝”“小肉包被絆倒淚崩”……看似可愛的視頻背后是一條完整的打造網紅兒童產業鏈:父母成為“經紀人”,MCN機構化身“造星工廠”,平臺算法充當“推手”,共同將兒童推向流量漩渦。
在本該自由奔跑、無憂無慮的年紀,卻被要求背臺詞、擺表情,甚至反復排練“哭戲”以博取同情與點擊,他們的生活被鏡頭切割,成長被數據定義,自我認知被“點贊數”綁架。更令人擔憂的是,暴露于公眾視野的孩子,可能因網絡暴力、隱私泄露、心理創傷等問題而面臨不可控的影響。
“曬娃”變“坑娃”,在于部分家長被流量紅利蒙蔽雙眼,忘卻了對孩子應有的保護與引導。平臺也難辭其咎,算法推薦機制偏愛高情緒、強沖突內容,對兒童過度出鏡、廣告植入等問題審核不嚴,甚至主動推流,助長了歪風。
法律早已劃出紅線。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禁止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表演,廣告法規定不滿10周歲兒童不得代言廣告。然而,在短視頻平臺上,針對孩子的“孵化約”“商務約”等簽約方式依然存在。
扶起被流量“絆倒”的孩子,必須多方合力,家長應守住道德與法律底線;平臺應對兒童類賬號實施強監管,限制商業化功能,主動限流違規賬號;監管部門須常態化執法,公開典型案例,形成震懾。
童真不應被標價,童年不容被炒作。我們追求的是網絡清朗,是對下一代健康成長的莊嚴承諾。別讓“錢途”吞噬了孩子的前途,別讓流量淹沒了童年的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