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準,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運營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25%及以上股權(表決權、董事會席位)的企業、其他組織擁有或運營的船舶;懸掛美國旗的船舶;在美國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掛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公告還稱,船舶在同一航次掛靠多個中國港口的,僅在首個掛靠港繳納船舶特別港務費,后續的掛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內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不超過5個航次。
原文如下:
交通運輸部關于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
2025年4月17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關于對中國海事、物流及造船業301調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將對中國企業擁有或經營的船舶、中國籍船舶及中國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務費,嚴重違背了國際貿易相關原則和中美海運協定,對中美間海運貿易造成嚴重破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準,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運營的船舶;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25%及以上股權(表決權、董事會席位)的企業、其他組織擁有或運營的船舶;懸掛美國旗的船舶;在美國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掛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上述船舶,按航次計收船舶特別港務費,分階段實施,具體收取標準如下(不足1凈噸的按1凈噸計)。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400元人民幣計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640元人民幣計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880元人民幣計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國港口的,按每凈噸1120元人民幣計收。
二、船舶在同一航次掛靠多個中國港口的,僅在首個掛靠港繳納船舶特別港務費,后續的掛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內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不超過5個航次。
三、我部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交通運輸部
2025年10月10日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就擬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答記者問
問:中方宣布將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有何考慮?
答:2025年4月,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宣布了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領域301調查最終措施,10月14日起,對中國公司擁有或運營的船舶、中國造船舶、中國籍船舶加收港口服務費。美國的做法罔顧事實,充分暴露出其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本質,具有明顯的歧視性色彩,嚴重損害中國海運業的正當利益,嚴重擾亂全球供應鏈穩定,嚴重破壞國際經貿秩序。中方將對美國錯誤做法依法堅決采取反制措施,推動構建公平正義的國際海運市場秩序,維護國際物流供應鏈安全穩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我部發布《關于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決定將于10月14日起對涉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這是我們維護中國海運企業合法權益的正當舉措。我們敦促美方立即糾正錯誤做法,停止對中國海運業的無理打壓。
綜合自:交通運輸部
校對:王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