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25-10-09 08:15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證券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是證券法的基本要求,是不可觸碰的“紅線”。證監會近日對多名違規買賣股票的從業者進行行政處罰,開出巨額罰單。持續嚴監嚴管的背后,是監管部門對此類行為的零容忍和露頭就打。
此次集中處罰的四起案件,有的是控制使用多個他人證券賬戶持有、買賣多只股票,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被處以1.59億元罰單并被市場禁入;有的是在從業的16年間多次違規買賣股票,涉案時間長,被證監會“沒一罰一”;還有的通過他人交易相關公司股票,被證監會駁回申辯請求后從重處罰。無一例外,他們的職業生涯都會因一紙罰單而改變。
由于工作原因,證券從業人員擁有信息優勢,若任其違規買賣股票,極易滋生內幕交易和“老鼠倉”等違法行為。近年來,證監會加大了對此類行為的查處力度,2024年開展的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專項治理行動中,對38名從業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對66名從業人員及7家證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等行政監管措施。嚴打之下,為何還有人鋌而走險?一是部分從業人員自身法律意識淡薄;二是面對利益誘惑,存在僥幸心理。實際上,從業人員一舉一動不僅關乎個人名譽和前途,更關乎行業形象和信譽。在邁入證券行業那一刻,從業人員就應該堅守職業道德,遠離違規炒股。
于證券公司而言,要在內控和合規管理方面持續下功夫,認真落實從業人員管理要求,提升從業人員的道德水準、合規風險意識和廉潔從業水平。同時,還應強化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管控,強化內部監測、自查自糾及問責機制,堅決遏制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行為的發生。
監管部門開出的一張張罰單,時刻警示著證券從業人員不可逾越法律“紅線”,切不可為了一時之利毀了職業生涯。